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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2年6月講義目錄
1. 勞資遣費應終止契約後三十日內發給,公司逾二日給付遭市府罰三十萬元,訴願會依釋字第641號解釋撤處分。
2. 二審認定兩造為勞動契約廢一審,三審稱股東無人格組織上從屬性,給付退休金案廢棄發回高等法院。
3. 計程車未禮讓行人撞擊用路人受傷,二審稱大都會無民法連帶賠償責任,三審判決凡被他人使用均係受僱人。
4. 房客向房東租屋獨資經營服飾商店,水電行承攬冷氣機室外機更換工程,砸傷人遭告承攬人有責定作人無責。
5. 汽車起駛前應注意前後左右行人,行為人並無注意義務難認有過失,騎士自摔遭汽車輾壓賠償案敗訴。
6. 車禍請求損害賠償項目看護費爭議,長照計畫係政府社福政策照護服務,法院判不能取代受害人照護之需求。
7. 勞工是否職業病民事庭法官獨立審判,不受行政機關行政訴訟判決認定拘束,地院依最高法院見解判決非職業疾病。
8. 保險法九四條係維護受害第三人權利,責任確定後得直接向保險人請求賠償,依法院確定判決直接請求給付評議案。
9. 車禍出院後生活尚可自理但經常易跌倒,屢次摔倒頭部鈍傷右股骨骨折監護宣告,身故後證明與車禍有因果強保理賠實例。
10.職業疾病補償必需醫療費用爭議案,助事業單位開員工自費部份討論會,依評估報告書勞保局公文處理實例。
※認識最新法令
※新聞彙集
日期:113年6月14日(星期五)時間:9時~16時
地點: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(亞洲廣場大樓)
電話:0935-523758戴班長
網址:https://tilu.org/→課程資訊→讀書會費用:季繳4200元、單次1600元 (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)
附註: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、環保杯 (不提供紙杯、筷子)。
◎113年台北班時間地點:
06/14、07/12、08/09、09/13、10/11、11/08、12/13 (保險工會)
◎113年台中班時間地點:
06/21、07/19、08/16、09/20、10/18、11/15、12/20 (勞扶協會)